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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3-10-07 09:54 浏览次数: 字号:[ ]

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普通高中奖学金

实施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  普通高中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在校生,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  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奖学金名额原则上按照学校高二、高三年级在校生总人数的1%-1.5%进行分配。每年根据实际在校人数,按照比例确定名额。原则上高二高三年级在浮动一个名额的基础上分配,根据学校特色创建,在省级各类比赛成绩突出学生所在的年级浮动。

第三  普通高中奖学金共分三个奖励等级,分设为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学金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6000元、4000元和3000元。奖励等级比例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  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无通报批评等问题;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美劳等综合素质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

第五  在符合基本申请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在校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三年均在校学习,且学籍无变动

(二)综合素质要求。道德风尚、学习成绩、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体育竞赛、文艺展演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同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上成绩和奖励的获得时间均在上一学年周期内。同等条件下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奖。

“表现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进步幅度特别大原则上在期末考试中进入本年级前10%,且在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正考全部合格。

3.在中学生各类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学生参加全国性竞赛活动获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的奖励,或者省级竞赛活动获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的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参与人员。上述全国性竞赛活动参照每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布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省级竞赛活动参照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同类型、教育部门举办的正式活动均可。学校应视不同活动的举办级别及实际进行考量。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获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6.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突出的情形。

第六  同一学年内,获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

  学校每年8月31日前将奖学金名额分配至年级。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赋分表》。

  学校按照《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实施暂行办法(试行)》制定实施细则并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资助管理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本校奖学金评审工作。

第九条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提出本校当学年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审结果,报同级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第十条  每年12月31日前,普通高中学校将当年奖学金通过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为获奖学生颁发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  奖学金经费来源为学校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资金的一部分。

第十二条  学校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奖学金真正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三条  学校充分发挥普通高中奖学金的资助育人功能,对受奖学生予以通报表扬,并举行奖学金发放仪式,通过资助育人,鼓励先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附件1:《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普通高中奖学金量化赋分表》

 


附件1

济南市普通高中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学年)

学校:                        年级:               班级:

 

 

 

基本 情况



生年月


面貌



学年月


籍号


联系电话


证号



















学习 情况


 

 

在校 期间 主要 获奖 情况

项名称

单位

发证日期













 

 

 

 

申请 理由

(200

)

 

 

 

 

 

 

 

 

 

 

 

 

请人签名(手签):

          

 

 

 

 

 

 

 

 

推荐

理由

(100

)

 

 

 

 

 

 

 

 

 

 

 

 

班主任签名:

          

 

 

 

 

奖学

金评

审委

员会

意见

 

 

 

 

 

 

 

 

 

 

 

 

管领导签名:

          

 

 

 

 

 

 

学校

意见

评审, 并在校内公示         个工作日, 无异议, 现批准该同学获得     中奖学金。

 

 

 

 

 

 

(学校公章)

 

          


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普通高中奖学金量化赋分表 班级: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序号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方法

赋分情况

1

思想品德

10分)

政治品质、

纪律意识、体观念和社会公德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按百分制进行民主测评,结果取平均分,分类汇总。

家长民主测评占比10%

学生民主测评占比30%

任课教师民主测评占比60%

家长民主测评(10分)


学生民主测评(30分)


遵守国家法律、中小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任课教师民主测评(60分)


思想品德评定等级

年度思想品德评定等级为优秀。

折算成绩标准分I(满分10分)


2

学业素质

60分)

课程学习

高二高三合格考已考科目全部通过

1.高二高三以上一学年济南市各次统考考试成绩合计计入 (满分60分)。

2.每超济南市特招线3分,另加1分;每超济南市一段线5分,另加1分。(不足3分和5分的不计)。

3.高一不参评。

考试成绩

总分

年级名次

第一次考试



第二次考试



高二高三高考选学科目组合(        )及成绩

第三次考试



第四次考试



折算成绩标准分II(满分60分)


3

综合荣誉、文体活动、社会实践

30分)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综合表现突出,获得省、市级综合荣誉。

国家级荣誉加15分,省级荣誉加10分,市级荣誉加5分

省级


市级


文体活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具有科学合理的健康意识。体测需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

积极参加文娱活动,具有积极向上的审美情趣。

入校以来,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或者市级以上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同类比赛取最高级加分,不同类比赛,各项累计加分。各项比赛成绩需要参评学生本人提交奖项的相关佐证,在确保真实有效的基础上作为赋分依据,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艺体测评成绩必须良好以上(免测须注明)

体测达到优秀等级另加5

艺术


体测


获得过文化、体育、艺术类比赛奖项:

国家级荣誉:一等奖以上25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5分。(代表学校参赛含替补,替补折半赋分)

省级荣誉:一等奖以上1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代表学校参赛含替补,替补折半赋分)

市级荣誉:一等奖以上5分。(代表学校参赛含替补,替补折半赋分)

序号

奖项/志愿服务

等级

赋分

















社会实践

 

参加学校志愿服务活动(本人提交志愿服务手册)。

参加社会志愿服务活动(本人提交相关佐证)。

10小时志愿服务加1分,上限5分。

两项累计。

 

折算成绩标准分III(满分30分)


总分(折算成绩标准分I+II+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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