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是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化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5月26日,济南十一中与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民法典进校园”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活动由学生发展部主任杨莹主持,高一学生参加。

活动中,济南十一中副校长李琦玥与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晓敬共同为“教联体协同育人单位”揭牌,标志着双方在法治教育、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治理等领域的合作迈上新台阶。双方将以共建为契机,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打造检校协同育人新样板。

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齐梓靖以“法治护航青春 携手共筑未来”为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实用的法治课。宣讲人围绕 “走进检察院”“典亮青春”“检察护航”“法治同行”四大板块展开,结合青少年生活实际,聚焦民事行为能力、校园欺凌、隐私权、肖像权、高空抛物、电子合同等高频法律问题,以案释法、以法析理,明确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边界与行为法律底线,引导学生认清违法危害、守住法治红线,让法治成为青春成长的坚实后盾。

此次民法典进校园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法治教育力量,丰富了法治教育形式,增强了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升了自我保护与辨别是非能力,营造了安全、文明、和谐的法治校园氛围。 学校将持续深化与天桥区人民检察院的合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精神融入校园育人全过程,以法润心、以典育人,助力青少年在法治护航下向阳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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